Wednesday, February 01, 2006

信徒皆為傳道,傳道都是信徒(吳鯤生/台灣校園出版社總編輯)

※允准修改自《校園簡訊》209期,1995年9月※

多年前我加入校園團契為同工,某日休假,去舊日聚會了兩年的禮拜堂探望。管堂的中年弟兄還認得我,也知道我已經退伍;關心地問我:「弟兄在哪裡作事?」我回答說:在某某地方。管堂弟兄聽了,脫口一句:「哦,你沒有走世界的道路!」這句話語氣雖然平和,在我聽來卻刺耳得很。我不是嫌長者不好,而是詫異在他的觀念中,工作性質的聖俗之別竟如此絕對。

新約聖經在意些什麼?

每到三、四月間,我看到各地神學院舉辦「獻身研討會」,心中總覺得有點不安。我完全能體會神學院為準備報考的考生,或尚在思索的弟兄姐妹著想,提供一兩天安靜的時地,聽聽過來人的見證,免得作了不當的決定。我想不透的是,為什麼要用「獻身」這兩個字?為什麼要在「獻身」和「唸神學院」及日後「全職傳道」之間畫一個等號?

新約聖經裡有沒有哪一段經文特別突出「全職傳道者」,或者刻意的描述「全時間傳道」極其迫切?

任教於美國賓夕法尼亞東方學院的古爾茲(Allen C. Guelzo)說:「新約聖經會讓我們當中絕大部分的人嚇一跳──新約居然談信徒的祭司職分(Christian priesthood),談得那麼多;不過,新約會讓我們再嚇一跳──因為它對全職傳道(Christian priests)這主題,連談都沒談。」[1]

如果古爾茲對新約聖經的了解是正確的,那麼我們可以說,新約一點不在意某某人是全職傳道,還是帶職傳道;我們甚至可以說,新約聖經不認為「有沒有全職傳道者」有多要緊。

以研究初期教會背景著稱的神學工作者彭可仕(Robert Banks)指出,「新約聖經呈現出的地方教會大致上是以信徒為中心的,他們自動地服事,偶而有巡迴工作者來訪,來訪者大多從事講道、植堂、造就等工作。教會由老少組成,各自肩負不同的責任...」。[2]

加拿大維真學院新約教授費伊(Gordon Fee)的看法和彭可仕接近,他認為平信徒與聖職人員截然形成兩個不同的階層,「是歷史發展的結果。」意思是,本來並不是如此。

費伊接著說,兩種階層這現象,「最明顯的是羅馬天主教會,但是更正教各教派幾乎無一不受其影響。...結果使聖職人員遠離群眾,依循一套與一般人不同的規範與要求過日子。」

費伊解釋道,在新約聖經中,沒有全職傳道或非全職傳道之分,只有可辨認出的領導群,他們也是神子民中的一部分。[3]

「推崇全職傳道」有錯嗎?

就算新約聖經沒有提到全職傳道,但是鼓勵信徒「全職傳道」難道不好嗎?

第一,許多年來福音派教會傳佈「全職傳道」的重要、急迫和尊貴,已經讓弟兄姐妹以為上帝對祂兒女的期待,的確分成兩種:一種是全職傳道,另一種是帶職傳道。當全職傳道,要十分十分慎重;一旦確定不是要當全職傳道,那就按一般人找工作的模式選一個行業就可以了。反正我又不是全職傳道,只要聚會不缺席、盡力奉獻、多參與事奉;至於開什麼牌的汽車,過什麼程度的生活,所服務的公司生財有道、或是沒有道,好像跟信仰沒什麼相干。

葉仁昌在《邁向台灣神學的建構》一書中這樣表達:「今天台灣教會高舉全職呼召的一個惡果,就是間接導致了信徒對自己在職務、工作與專業上的『聖召』抱持著一種習慣性的輕忽態度。許多的信徒甚至不知道有這樣一種『聖召』的存在。」[4]

第二,由於全職傳道者把全部時間、精神投入堂會事工中,堂會的組織因此日趨嚴謹、正式,而以堂會為中心的活動也相當繁多。傳道者若不謹慎,往往會把弟兄姐妹的時間、精神集中到禮拜堂內,忘記了弟兄姐妹的生活重心應該是在家庭中、在住家社區、在工作場所、在待關懷的人群中。傳道者朝思暮想皆為堂會事工,也容易忘記福音的第一線是在大大小小的辦公室、工業廠房,在種類繁多的媒體、書店,在小學、中學、大學的校園裡。

葉仁昌認為立志在職務、工作與專業上榮耀上帝的人,不適合稱為「帶職事奉」,應該說是「帶著聖召投入職務、工作與專業」。他說,「如此,教會的功能隨而完全改變了;它不再是一味的想將信徒從...社會中拉出來,以投入教會事奉;而是反過來幫助信徒帶著聖召進入...社會。」[5]

全都蒙召、全都是信徒

彭可仕細研新約聖經,發現每一個基督徒都是「信徒」(包括作牧師、宣教士、機構同工者);其次,他發現每一個基督徒都是「傳道」:[6]

一、所有的基督徒皆為「平信徒」(平信徒英文為Laity,意為神的子民)
1. 每個基督徒都已蒙召(弗四1)
2. 每個基督徒都是「祭司」(彼前二9)
3. 每個基督徒都是「聖徒」(羅一7)
二、所有的基督徒皆為「傳道人」
1. 每個信徒都有責任彼此關懷(加六1-2)
2. 每個信徒都有責任彼此教導(西三16)
3. 每個信徒都有責任作先知講道(林前十四5)

請問作者,你是在鼓吹一個不再需要宣教士、牧師、福音機構同工的觀念嗎?

不,不是的。「我們仍然迫切的需要適合的宣教士,尤其是一些願意謙卑自己的人,譬如:...他們願意謙卑地在另一個國家的教會領導下工作;他們願意謙卑地服事他人明顯的需要(社群性的、或是福音性的);他們也願意謙卑地依靠聖靈,讓祂作主要的傳播者。」[7]

「世界宣教仍是教會議程上最重要的一項,...我們也非常需要牧師去教導神的話...。」本身是牧師的斯托得如此呼籲。[8]

我們在這裡要表達的是,宣教士、牧師、福音機構同工並不是聖職人員,他們是神的兒女,他們的身分和當記者、工程師、農夫的基督徒完全一樣,同是神的子民(laity)。

雙重急切,雙重需要

我們在這裡同時要表達的是,除了急切地需要適合的宣教士、牧師之外,「我們急切需要教導基督徒(無論男女),把他們日常的工作看為主要的事奉...。」斯托得指出:

* 我們需要工商界的基督徒,去指明「為公眾服務」是他們「使命」宣言中的首要目標,在勞工關係、員工參與、分紅制度上都作大膽的嘗試...。
* 我們需要基督徒政治家去辨認社群中主要的不公義的事,拒絕與之妥協...。
* 我們需要基督徒電影工作者,不單去製作...福音電影,並且製作一些健康的作品。
* 我們需要更多的基督徒醫生,...面對醫學倫理的挑戰...。
* 我們需要...委身於基督的教師。
* 我們也需要更多關心身心殘障者、受虐兒...的基督徒社會工作者。[9]

牧師、宣教士的定位

請問作者,你一再表達牧師等人不是聖職人員,那他們要定位成什麼人?

我個人的看法是,牧師等人不是別於其他基督徒的另一類人,他們宜定位為專業人士的一種──和銀行會計員、工廠經理、大中小學老師等一樣的專業人士。銀行行員的專業是會計,牧師的專業是教牧;工廠經理的專業是管理,宣教士的專業是植堂(或醫療、或社區發展)。

你這樣定位,不是把牧師、宣教士「聖」的位置拉下來了嗎?

如果真是降了他們的級,不就表示他們原先確實是「聖品階級」嗎?我認為,這樣的定位,是把各行各業的弟兄姐妹拉上去,和牧師、宣教士同樣的定位──都是同蒙天召的天國子民,都應該依靠聖靈,過與蒙召之恩相稱的生活。

結語

一、新約聖經只記載一種呼召:主耶穌呼召人來跟隨祂──作門徒的呼召。
二、一個門徒回應上帝的呼召,願意察驗祂的心意,尋求明白神要他在哪一個領域服事主、服務人。我們可以稱此為「個別的呼召」,也可以稱此為「上帝的引導」。
三、每一位神的子民,都是傳道、都是祭司,因此每一位都要學習牧養他人;同時,每一位神的兒女,也都要謙卑地接受他人的牧養。
四、按以弗所書第四章所載,教會的五項領導性恩賜: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其功能是「成全聖徒、各盡其職」,而不是「代替聖徒、包辦各職」。

我們敬重每一位跟隨基督的門徒,不論是在哪一個崗位上的。我們認為,基督教會要復興,不只是大批大批的弟兄姐妹獻身作宣教士、牧師、福音機構同工,也必須是大批大批的弟兄姐妹獻身在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堅守崗位,為基督發光。

[1] Allen C. Guelzo, “Are You a Priest?”載Christianity Today, Sep 16, 1991。
[2] Robert Banks, Redeeming the Routines,頁31(Victor Books, 1993)。
[3] Gordon Fee, “新約之下的教會領導模式”,載Crux, Dec 1989(中譯見《校園雜誌》1993年12月號)。
[4] 葉仁昌,《邁向台灣神學的建構》,頁71(校園出版社,1992)。
[5] 同註4。
[6] 同註2,頁26-30。
[7] The Willowbank Report: Gospel and Culture, Lausanne Committee for World Evangelization, 1978。
[8] 斯托得,《當代基督門徒》,頁184(校園出版社,1994)。
[9] 同註8,頁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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