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01, 2008

信仰第一課(利一1-17)

在教會《利未記》是一卷較冷門的書,鮮有信徒重視和認真研讀它。然而,猶太兒童自五歲起在會堂開始學習聖經的時候,他們所讀的第一卷書便是《利未記》。利一1-17於是就成為他們上「主日學」的第一堂課。

這段經文分為四段。1-2是引言,其餘三段則是內容相似的經文,依次敘述獻牛、羊和鳥的條例。引言指出,燔祭的祭牲必須是有價的,「要從牛群羊群中」取出(或透過交換或有償購買而得),絕不可把野生非畜牧、白得的(參撒下廿四24)、搶奪的(參瑪一13)拿來獻上為祭。第二段(3-9)講及獻牛的條例,內容遠較以下兩段有關獻羊(10-13)和獻鳥(14-17)的經文詳細,並為兩者沒有講及的細節提供參考線索。

祭牲及其價值雖然有別,但三段皆以「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作為結束,一方面可見獻祭是否蒙悅納,不在於祭牲的價值,乃在乎獻祭者的內心,以及有否依照程序獻祭(兩者其實互為表裡)。另一方面,上帝讓以色列人可以選擇多種祭牲來獻燔祭,不是叫人比較,而是讓經濟能力稍遜的人,亦能參與這全民性的燔祭。上帝體貼的心腸,溢於言表。

平安祭(三1, 6)、百姓因誤犯而要獻的贖罪祭(四27-28, 32)、贖愆祭(五5-6)都容許獻祭者可以獻上母牲祭牲,但惟有燔祭只准獻公牲牲畜。由於公牲是用於配種,價值昂貴;因此,燔祭可算是代價最重、規格最高的祭。此外,上帝吩咐祭司代表以色列全會眾每天早晚都獻上燔祭(民廿八1-8);利未記一至五章講及的五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亦以燔祭為開始。由此可見,燔祭在以色列民的祭祀禮儀裡擔當了極重要的角色,且在與上帝的關係中,佔著極基礎的位置。

究竟為何要獻燔祭?作者認為,燔祭能為獻祭者「贖罪」(4),但他卻沒有詳加解釋,似乎假設讀者(以色列人)已經十分熟悉贖罪的含義。翻開舊約,可知「贖罪」乃源自「贖價」的觀念。例如,牛若牴死了人,牛主被判以罰款抵命,他必須繳納規定的贖價(出廿一29-30);但在通姦或謀殺的案件,贖價就不管用,犯者必須償命(箴六34-35;民三十五31,33)。人的性命也可以作為贖價,例如大衛將掃羅子孫七人作為贖價交給基遍人,以止住上帝的憤怒,解救連綿三年的饑荒(撒下廿一1-6);摩西祈求上帝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以自己的生命,為贖百姓拜牛犢所犯的罪(出三十二30-32)。當然,最為我們熟悉的是「耶和華的僕人」,他甘願受苦犧牲,為百姓和我們贖罪(賽五十三1-12)。由此觀之,贖罪是上帝給人一個恩典的出路,容許我們以本身性命以外的代價,去抵償自己的罪責,儘管這個代價對當事人來說也是相當沉重。

然而,燔祭有別於贖罪祭,不是針對個別某一件所犯的罪,而是回應更普遍的人類罪性問題。創造神學相信,創造主與人類中間有一道不可填補的鴻溝,無論我們怎樣行善,也永不能達到上帝完美聖善的標準。如果沒有代替贖罪這方法,我們最終必須以本身的生命來承擔自己的罪責。燔祭的目的,就是叫人敬畏創造主、察覺人性的局限、痛悔罪性的墮陷,以及培育謙虛、寬容的精神。

不過,上述並非來自安樂椅的神學反省。獻祭時祭牲奮力的掙扎、淒厲的叫喊聲、濃烈的血腥味、血淋淋的境象…然後轉化為燒在壇上「怡神的香氣」(9,13,17; 《呂振中譯本》),都叫獻祭者的心靈久久不能忘懷。

希伯來信仰的第一堂課:聖善的上帝、人性的局限、恩典的出路、昂價的替代、悔罪與贖罪…這不就是福音麼?

「靈性貧窮的人有福了!…哀慟的人有福了!」(太五3-4直譯)

1 Comments:

At 3:07 PM , Blogger 楊百川 said...

謝謝您將利未記之獻祭精神表達的淋漓盡致. 耶穌基督親自為我們成為贖罪祭(實際),讓我們可以和上帝和好,從利未記中也可以看到"影子"(預表)!
另外有個請求,可否引用在我的blog"逸園小棧"(http://tw.myblog.yahoo.com/lk1591q/) 與其他弟兄姐妹分享?我會註明出處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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