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01, 2007

敘事釋經:專訪見飛(上)

"If we cannot see ourselves in the stories we encounter, they have little power to shape or transform us. Great stories are those that address us, draw us in as a part of larger stories beyond our own selves, act as a corrective to the distorted stories that seek to claim us, and give new meaning to our own stories. The biblical stories of the Christian faith are such great stories. … When we cease to know or tell biblical stories and the stories of our faith traditions growing out of the biblical stories, we are likely to be shaped, whether consciously or not, by cultural, national, ethnic, or ideological stories without the corrective of religious values."

Bruce C. Birch



問:一般信徒在讀聖經故事時,通常出現甚麼問題或偏頗?

答:我想問題主要有兩方面:一、道德教訓的取向。信徒讀聖經故事時,往往抱著:「這個故事教訓我們甚麼?」這種心態,很迫切從故事當中找出一些命題式真理(例如上帝的屬性,即公義、信實及慈愛等),或是生活或道德的教訓(即上帝對人行為操守的要求)。在這種心態影響下,令他們縱使是看不同的聖經故事,亦會歸結出差不多的東西,例如不要做甚麼甚麼、上帝是怎樣怎樣。二、將聖經故事或人物的抉擇過份簡化。因為要找到聖經的教訓,故此若碰上正面的例子就要學效(例如好的屬靈領袖有以下三個條件、得勝的五個秘訣是……),反面的例子則成了鑑誡(例如不要像大衛日上三竿才起床、也不要像撒母耳教子無方等)。這種讀法自然規限了對故事的詮釋,所有聖經人物都是黑白分明。可是一旦碰上灰色地帶或含糊的地方,問題就出現:究竟學不學?(例如是否應該說謊?)既然沒有清晰的「教訓」,自然應用不到。這些問題不單是局限在華人教會,我看一些英文的屬靈書籍亦同樣有這種傾向。

問: 若不是這樣看,那麼應該如何讀聖經故事?

答:若聖經故事只是為了帶出教訓,其實無須用故事這麼轉折的方法,改為用律例、命令交代便可。聖經有相當大的部份是故事,故此我認為敘事文體所指向的並不是這些。其次,若聖經故事目的只是為了歸結出忠告或鑑誡,那麼它對信徒的幫助其實不大。這種看法背後假設了我們若得到這忠告或鑑誡,便會並且有能力跟隨及學效,這與保羅所斥責加拉太信徒的「自力成聖」,相去不遠。但實際上我不認為信徒的生命,會因為這些道德或靈命標準而變得更好,這只不過是一種Do-it- Yourself Spirituality:「既有這些標準,你便努力去做吧!」況且我亦不相信上帝對每一個人的要求是齊一的,God starts from where we are。將聖經故事歸結為齊一的教訓或標準,然後要求每個人均達到這個標準,這顯然不像舊約中上帝對待以色列人的手法,亦不是四福音中耶穌訓練門徒的方式。聖經故事其實是提供一個角度去了解人物,包括他的生存世界、內心世界、與人關係、跟上帝的關係,這就是聖經的世界、聖經的Horizon。舊約敘事文體是一種相當優秀的文學作品,透過出色的文學技巧,它能夠引領讀者投入經文的世界中。當讀者進入經文的世界時,他其實帶著自己此時此刻的實存世界(existential world/horizon),那麼聖經的世界便與我們的實存世界重疊,聖經的世界會向我們實存世界說話,這可以是啟迪、提醒、感動、催迫...,而 fusion of two horizons就是我們讀敘事文體的結果。這是從方法上討論如何讀聖經故事。至於有關聖經故事的內容,其實不少書籍均指出聖經故事的主角並不是人而是上帝,聖經故事其實是記載上帝與人的交涉及糾葛(dealing and discourse)。當我們讀聖經故事時,我會問:究竟上帝在我生命中有沒有這樣做過?我期望上帝在現在或未來會怎樣做?我讀聖經故事時,我其實在故事當中找上帝的臨在,然後再觀照我自己的生活,而上帝就是透過這些觀照去塑造我的生命。

問:這樣聽來,讀聖經故事目的,似乎是找在生活上聖經故事與我生活處境的相似點,不單是想產生共鳴,而是有提昇的作用。

答:你可以這樣說。其實透過讀聖經故事,我自己生命故事與聖經的故事互相碰撞,而在這交織中我們遇見神。這種交織所產生的有時是提昇,但有時是安慰,有時則是挑戰及啟發。我嘗試舉撒母耳記上24至26章一段大衛故事去說明。其實撒上24章的內容跟26章很相似,均是講述大衛放過掃羅,沒有趁掃羅毫無防備的時候而殺他,而25章則是大衛與拿八、亞比該的故事。為甚麼聖經作者要重覆記載這兩件相似的事情?以前學者的解釋是這兩段所描述的其實是同一件事情,只是它們來自不同的傳統及來源。但這個解釋卻沒有處理為何將25章放在24章及26章中間。有一些學者嘗試從希伯來文學的角度去分析這三章(例如Robert Alter)。若我們從一個整體的角度去看,這三章其實有一個共同的主題,就是上帝為大衛伸冤。從24及26章看,大衛似乎是個相當不錯的人,而他對掃羅的兩翻說話亦很吸引,但在25章,大衛卻為了一件小事而大發震霆,甚至想殺拿八去為自己伸冤,幸而上帝透過拿八的妻子亞比該干預,阻止大衛這樣做。最後上帝使拿八暴斃,為大衛伸冤,而大衛則娶了亞比該為妻。那麼哪一個才是真正的大衛?我相信是25章拿八事件中的大衛。若是這樣又如何解釋24章與26章大衛的表現,以及他的兩翻說話?我認為那其實是一篇政治的演辭,對象不是掃羅,而是他本身並掃羅的跟隨者。我不排除大衛不殺害背後,多少有點是對耶和華受膏者的尊敬,但我不認為他純粹是為了上帝的緣故,他這樣做亦是為了自己。大衛不想透過殺掃羅而得到江山,他亦想保存自己的好名聲,故此沒有加害掃羅。從這角度看,大衛不殺掃羅,背後動機其實是相當夾雜(mixed motive),並非我們想像那麼單純。若用傳統讀聖經故事的角度看,我們就會排除了大衛不殺掃羅是有複雜的動機,亦不會視大衛那段說話為政治演說;我們只會將大衛當作道德典範(stereotype),並教訓人不要為自己報仇。但若從希伯來文學角度讀這經文,我們歸結出來的大衛是比較立體及接近現實。從經文資料來看,我們很難判斷究竟有夾雜的動機是好還是不好,可是當發現作為合上帝心意的王(即大衛)其實亦有夾雜動機時,這就對我們來說是一種舒解及安慰。這不是說我繼續容讓自己有夾雜的動機,不過我們要對自己內心敏銳,不要自己欺騙自己,當我們做一些善行、或承擔一些事奉崗位時,我們可能並不是純粹為了事奉上帝,當中亦夾雜了對自己的好處。故事亦讓我們看見上帝如何看待不完美的大衛,在25章讓我們看見上帝亦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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